本网讯(通讯员 赵霞)根据陇南市徽县禁毒办《2014禁毒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亮剑-14大会战》精神,6月13日下午,徽县禁毒办联合城关镇综治办、城关派出所在城关镇政府召开“阳光场所”禁毒宣传会,县禁毒办副主任、禁毒大队大队长山向明,城关派出所教导员李锡,城关镇综治办主任田敏,城区96家公共娱乐场所负责人参加了宣传会。
会上,山向明通过幻灯片的形式向各位场所负责人详细地讲解了毒品的种类、危害及易在娱乐场所出现的几种新型毒品,并学习了《刑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共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关于娱乐场所涉毒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山向明强调: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提高自己拒绝毒品的意识;二是加强管理,各场所负责人要按照制度严格管理自己的场所,阻断毒品向场所流入;三是加大宣传,各场所要在场所内张贴禁毒宣传标语,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禁毒宣传培训;四是靠实责任,各场所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场所内的吸毒人员及涉毒线索,如不及时上报、故意隐瞒包庇的,一经查实,按照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
此次会议的召开,提高了场所负责人的禁毒意识和能力,明确了责任,规范了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标志着徽县全民禁毒宣传月的全面启动。(陇南市禁毒办供稿)